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气候[2015]1024号)要求,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选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备案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15]1059号),公开征选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
经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严格评审,8家北京机构和6家本土机构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碳排放报告核查机构。内蒙古低碳发展研究院成功入围。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气候[2015]1024号)要求,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选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机构备案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15]1059号),公开征选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
经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严格评审,8家北京机构和6家本土机构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碳排放报告核查机构。内蒙古低碳发展研究院成功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