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统计局关于做好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交易基础工作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15]1498号)文件的总体要求,我院作为内蒙古发改委备案的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服务机构,于2016年底、2017年初共计开展了五天内部培训,针对即将开展的碳排放核查工作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培训内容包括碳排放交易的发展历程,碳排放权核查工作规则、工业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和核查报告编制要求,涉及工业企业碳排放量计算方法和数据监测具体要求、监测计划、核查工作实施流程、核查报告的编写和审批等。这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院各位核查员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认知,提高核查效率,强化团队协作,为保证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