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在自治区发改委主持下,阿拉善盟发改委邀请自治区有关专家和阿盟有关局办对我院承揽的《阿拉善盟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进行了评审验收。自治区发改委、统计局、环科院、林科院、节能监察中心及阿盟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已编制完成的《阿拉善盟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内容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三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最终以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以及各领域分报告呈现。
我院在编制清单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扎实开展基础数据的收集和计算,与统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统计调查、专家咨询、科学推算等方式,收集和确定清单编制范围内各领域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识别了清单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确定了数据收集和质量改进的优先顺序。
会上,我院分别对五大领域的温室气体清单进行报告,专家评审组在听取汇报后,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经过咨询答疑,审阅材料,专家评审组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客观的评价,认为该清单编制方法科学,活动水平数据详实,排放因子选取适宜,排放量计算结果准确,报告格式规范,文档完整,可实现与自治区清单的有效衔接,是建立阿拉善盟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体系,建设温室气体清单信息数据库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今后实现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开展碳强度和碳总量控制、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体系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内蒙古低碳发展研究院简介:
内蒙古低碳发展研究成立于2010年11月,是经自治区环保厅批准,自治区民政厅注册的社会团体,主要业务包括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节能减排、碳排放计量与碳交易咨询,推广新兴能源技术,搭建交流平台等。我院自成立以来先后完成低碳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研究课题30多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主要项目有:《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规划》建议文本、《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建议文本、《促进内蒙古绿色低碳发展的配套政策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内蒙古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关键问题研究》、《京蒙碳交易试点配额分配方案》、《内蒙古2005、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能源活动部分)》、《内蒙古2012、201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能源活动部分)》、《内蒙古温室气体排放区情研究》、《阿拉善盟201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全社会5大领域)》等课题,并承担内蒙古自治区“2011-2014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15家)”以及 “2013-2015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26家)” 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