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文件的总体要求,我院作为内蒙古发改委备案的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服务机构,于2017年12月27日开始进行内部培训,碳排放核算与核查中心主任武其甫针对即将开展的碳排放核查工作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培训内容包括政策解读,补充数据表的新变化、碳排放权核查工作规则、工业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和核查报告编制要求,涉及工业企业碳排放量计算方法和数据监测具体要求、监测计划、核查工作实施流程、核查报告的编写和审批等。这次培训将进一步强化我院各位核查员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认知,为保证2018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


